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

買一手樓

買家熟讀樓書及參觀示範單位後,若準備落訂買新樓的話,以下有若干細節不容忽視:  1、發展商公開發售單位前,多會進行內部認購,但大部分都公開予一般買家選購(即並非局限發展商職員才可認購)。如發展商在內購前並無派發價單,而採用臨場派貨形式售樓,在人頭湧湧的情況下,買家必需保持清醒頭腦,為自己入市定下底線,以免錯買貴樓。  2、一手買家簽約前,要細閱樓書、衡量自己的負擔能力,以及篩選合適的銀行與按揭方法。在簽約時,要留意發展商或律師講解契約內容,小心核對單位資料、購入價等。簽名後一旦悔約,發展商有權沒收訂金(一般為樓價5%),同時亦有權在日後追討樓宇重售的差價及重售後的支出等損失。  3、按地政總署的規定,簽署正式合約時,買家必需與簽署臨約的買家為同一人。個別發展商容許買家於簽正式合約時增加直系家屬,如父母、夫婦等為業主,但亦有發展商要徵收轉名費,約為樓價1%。  4、買家可選用發展商提供的律師或自行聘請律師,全權處理是次買樓事宜。若自行聘請律師,有關費用需要由買家自己承擔。  5、買家必需依時繳付訂金及尾數,否則發展商有權收取利息,如到期日後28日內仍未付清款項,發展商有權終止交易,收回單位及日後追討差價損失;相反,若在未有合理情況下,屋苑出現建築延誤,阻延買家收樓,買家有權取消交易,及向發展商追討款項與利息。  6、個別發展商是容許買家將已購入樓花單位轉讓予他人,買賣雙方只需一併前往發展商辦事處,辦理註銷賣家與發展商簽署之買賣合約,及新買家與發展商重新簽署一份臨時買賣合約。簽訂新合約後三天內買、賣雙方到發http://www.caritas-tm.edu.hk/ShekPei/security.htm展商指定律師樓取消賣方臨時買賣合約、買方重新簽署買賣合約。注意事項:•個別發展商會收取樓價1%作轉名費;•個別發展商會先向新買家收取厘印費;•付款方式不可更改;•買方支付賣方賺價(假設樓價上升);•買家支付賣方金額餘數。